到外国人办公室或住所,均应预先约定、通知,并按时抵达。如无人迎候,进门先按铃或敲门,经主人应允后方得进入。如无人应声,可稍等片刻后再次按铃或敲门(但按铃时间不要过长)。无人或未经主人允许,则不得擅自进入。 因事急或事先并无约定,但又须前往时,则应尽量避免在深夜打搅对方;如万不得已,非得在休息时间约见对方时,则应见到约见人后立即先致歉意,说“对不起,打搅了”,并说明打搅的原因。 经主人允许或应主人邀请,可进入室内。尽管有时洽谈的事情所需时间很短,也应进入室内,不要站在门口进行谈话。有时,主人未邀请进入室内,则可退到门外,在室外进行谈话。 进入室内,如说话所需时间较短,则可不必坐下,事毕也不要逗留;如所需时间较长,则要在主人邀请之下方可入座。在预先并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谈话的时间尽量不要过长。 应邀到外国人家里拜访、作客,应按主人提议或同意的时间抵达,早到或迟到都是不礼貌的。如发生迟到的情况,应致歉意。进行拜访,一般安排在上午十时或下午四时左右。西方习惯备有小吃和饮料招待,客人不要拒绝,应品尝一下,接受的饮料应喝掉(但实在不习惯时,也不必勉强)。 不经主人的邀请或没有获得主人的同意,不得要求参观主人的庭院和住房。在主人的带领下可参观住宅,但即使是较熟悉的朋友也不要去触动除书籍、花草以外的个人物品和室内的陈设。 对主人家中的人都应问候,尤其应问候夫人(丈夫)和子女。有小孩在场,应主动与孩子握手、亲抱表示喜欢。家中养有猫狗的,不应表示出害怕、讨厌,不要去踢它轰它。 离开时,应有礼貌地向主人告别,感谢主人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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