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快速发展 高层民用建筑数量剧增 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目前已有75.6万幢 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 2017年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君谊大厦1号楼泰禾“金尊府”项目发生火灾,10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为:烟蒂等遗留火源引燃消防电梯前室内存放的可燃物。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28层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58人死亡、70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为: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点燃了尼龙网、竹片板等可燃物,导致外立面墙壁的脚手架起火。 近年来火灾多发 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形势十分严峻 应急管理部经过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第5号令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高层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宿舍建筑、公寓建筑等。 《规定》的实施明确落实了 高层民用建筑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违规操作、妨碍逃生、监控失职 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对于查出问题拒不改正的单位或个人 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有效提升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防控能力
连日来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各支队 依据《规定》 对省内高层民用建筑展开了排查 ▼
8月5日,湖南消防开出了《规定》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 湘潭市韶山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韶山市港越世纪城小区的消防控制室1名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违反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随后,监督执法人员对该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对该小区物业即韶山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3000元人民币处罚。
此前,长沙市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街道、派出所、社区积极宣传普及了8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多次消防监督检查中,现场要求物业公司管理人员通知车主将电动自行车转移至室外,并告知如再次发现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将处以罚款。
8月19日晚,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街道、派出所在对高桥街道、井湾子街道、洞井街道开展联合夜查时发现,邓某又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高桥街道金鸿宇大厦的楼梯间充电,李某再次在才子嘉都小区的疏散走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井湾子街道某小区仍存在电动车停放在走道和公共门厅充电现象。这些行为违反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依法给予处罚,对相关个人及物业企业罚款共计3000元。
郴州市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永兴县嘉馨茗居商业城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8月13日,大队执法监督人员来到永兴县嘉馨茗居商业城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违反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大队立即约谈了该单位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参照《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 就能找到答案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种种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可能是 消防安全事故的导火索 完整《规定》点击阅读原文 即可查看下载 《规定》的出台与实施 进一步完善了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对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 湖南消防将持续加大力度展开检查 业主们也要树立主人翁意识 发现安全隐患记得及时指正 若对方拒不改正 请拨打96119举报
只有我们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才能共建安全、美好的家园! 同意的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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