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 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 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理部署 周密计划,加大力度 近日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这不
就有人撞枪口上了 三度酒驾“奇葩男”被查获 3月21日晚,雁峰交警大队在周末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第三次涉嫌酒驾的男子。当晚,该大队警力在蒸湘南路开展夜查行动。21时26分许,民警发现一辆两轮女式摩托车由南往北驶来,未戴头盔的驾车男子发现有交警执勤后立即掉头逆行逃跑。民警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在附近待命的队员出警,最终将摩托车成功截停。民警在该男子身上闻到浓浓的酒味,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该男子涉嫌醉驾!民警通过现场询问和使用警务通查询,发现该男子易某竟是一位三度涉酒人员, 2017年4月30日因醉驾、2019年5月25日因酒驾均被雁峰交警查获,此次又因涉嫌醉驾被查,可谓屡教不改!办案民警将易某带至医院抽血时,易某懊悔不已。经查,易某所驾摩托车还是一台报废车,目前该摩托车已被暂扣,等待易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疫情出现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表明查处稍有放松,酒驾醉驾问题就会反弹。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路面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接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遏制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请大家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 掌上衡阳客户端(记者姚永军 实习记者左百村 通讯员张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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