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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宜阳办事处中心学校(宜城小学) 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及其他年级插班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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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9 14: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宁市宜阳办事处中心学校(宜城小学)

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及其他年级插班

    


各位家长:

遵照常宁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及其他年级插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为了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要求,确保2020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插班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实现2020年全市小学阶段无大班额(55人以上班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45人/班)招生的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通告。

一、招生原则

1. 严格执行“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2.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入学的原则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12月31日前出生)。【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无法给不足年龄的儿童注册学籍】

3.严格执行“优先保证本服务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原则。

4.公开公平原则。我校招生按照“统一平台、 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与民办小学同步招生。

5.主动接受监督。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委、 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的工作监督。

二、招生范围 

大范围南以常荫路为界,西以青阳北路为界,北以荣城鞋厂为界。即:青阳路至东湖路之间的常荫路以北,荣城鞋厂以南宜阳办事处辖区。

具体范围石洲村(并村前的石洲村住户)、兴宜锦府、锦泰苑、建设小区、玉溪水岸、家馨花园、新华园、和谐家园、宜城雅苑、湖岸春天、东方水岸明珠等小区,青阳北路东岸门面、青阳步行街、石洲村拆迁户及本范围内的无名小区。由市村原居民(待该片规划的小学建成后再重新划定招生学校)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540

四、招生条件及程序

本季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使用统一的平台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学校积极配合,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hycn.ruxue8.com/或扫二维码(如下图)访问“常宁市义务教育新生报名”。

 

先自主申报学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常宁市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及平台操作说明”)。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原件及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

(一)“两证齐全”或“单证”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读小学,列入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凡符合这些要求的适龄儿童,2020年7月13日-23日登录平台网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全文。

7月24日-25日我校初审并公示初审结果。

7月26日-28日再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7月24日-25日适龄儿童(家长)在平台核实或修改误填信息。

7月29日-8月5日学校与房产、户籍等部门 核对信息真伪,并入户调查。

8月6日学校在网上公示初录结果。

8月7日-9日教育局审核各校招生情况。

8月10日教育局在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公示有房产或户口适龄儿童的招生结果。

1、“两证齐全”的含义:

(1)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宜城小学的招生范围内。其父(母)的房产也要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证件所有人的3个月以上水、电原始发票。

(2)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及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者),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2、“单证”的含义:

(1)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满一年以上(不包括户口挂靠在城区非监护人门下或适龄儿童独立户口),未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监护人有关居住证明。

(2)户籍不在范围内,但已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并入住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 房产所有人3个月以上的水、电原始发票(或网交费依据)。

根据各校学位情况“两证齐全”者优先。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小学。

7月13日-23日先登录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进入“无城区房产、户口”窗口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

8月25日-27日到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合格者再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本人申请的学校现场审核。

8月28日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将公示随迁子女的录取结果。(户口挂靠在城区非监护人门下及城区独立户口者可视为随迁子女合格条 件在“无城区房产、户口”窗口申报学位,将视情况优先审核)。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房产证)。③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营业中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税务证)。④在城区缴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⑤户口。

(三)7月29日-8月5日各校将招生对象的户口、房产证等证件,通过入户调查或与户籍系统比对或与房产部门核实等方式验明真伪。

(四)8月28日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公布录取结果,8月30日按录取结果到相应学校报名。 

五、二至六年级的插班生招收安排

规范转学行为,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区域跨辖区随意转学插班。大班额未彻底化解、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今年秋季一律不得接受插班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调动、回户籍或房产地就读等)需转入,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同小学一年级招生证件),8月25日-8月28日到有学位的学校登记,8月30日学校将收集的相关资料造册,校长签字盖章交教育局审批,9月3日学校凭批复通知报名(学校在办理网上转学时必须上传以上的所有证件作为佐证,否则,不得批准转学)。

  特此公告
   

常宁市宜阳办中心学校(宜城小学

                2020年7月13日

 




责编:彭辉美  郭丽娟

审核:唐玉龙  贺海麟

【校微信公众号编辑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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