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暨“强制报告制度”宣讲走进教育机关。
宣讲会上指出,对于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如果还是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可能会受到处分甚至面临刑责。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4.76万人、5.07万人、6.2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了6.8%、24.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且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
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其核心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