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近日,网上流传“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运行”,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 近日,网上流传“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运行”,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 对于蓄意编造、发布、传播有关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请各类网络平台践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日 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一直是外界普遍关心的话题。 在2018年、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分别用“稳妥推进”和“稳步推进”来表述。 虽然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及房地产税,但5月11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主要由全国人大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主导制定,住建部、自然资源部负责解决征税的“技术前提”,即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采集房屋登记和交易数据,实现全国联网、实时查询。 2018年6月,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但网签备案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仍在推进,全国住房信息“一张网”工作尚未全面完成。房产信息无法实现全国联网被认为是阻碍房产税全面推行的主要技术障碍之一。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税涵盖开发建设、房产交易和持有三大环节 而房地产税中的持有环节税,即房产税 早在2011年,上海、重庆就已试行开征房产税,一直持续到现在,每到年末,有房一族还会收到政府关于缴纳房产税的通知。不过,这两地的房产税只能说是初级版本,普遍存在税基较窄、免税面积较大、税率偏低等问题。 在上海,只针对新购买的二套及以上住房征收,过去买房的存量房源不征收,第一套房也不征收,人均60平方以下的也免征;税率仅为0.6%,且可按70%价格征收。而在重庆,只对高档住房和别墅征收,普通住房也不征收。 据报道,2017年上海房产税收入203亿元,已经是八年试点以来的最高值,而当年上海的财政收入为6642.26亿元,房产税的财政贡献度实在有限。而两市试点房产税八年来,对房价的影响更是忽略不计。所以,将近10年过去,这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并未扩容,国家层面转而推进房地产税。虽然“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多次写入官方文件,但是全国版的房地产税,离开征确实仍有距离。依据现有的信息,“房地产税”靴子落地无法预测。 来源:衡阳晚报综合网络、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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