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来常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曹炯芳,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艳丽,常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罗卫华,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旭明参加。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衡阳湘钢梅塞尔气体公司、金翼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常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近年来,常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职,规范施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全市发展环境持续稳定向好,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获评“全省级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获评“衡阳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检查组对常宁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肯定了常宁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并要求,要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为统领,突出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抓宣传、强监管、严执法,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检查组一行还参观了水口山工人运动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接受红色“洗礼”。 邹远国、封红伟、吴攀 、黎才发、刘新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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