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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日寇蹂躏的常宁》连载之四十九:帮会乘乱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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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7 12: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宁出现帮会活动,始于1939年。其帮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帮匪一体,官匪结合。各山头的头目就是地方割据势力的头面人物。他们有当时堪称合法的官职,有一支虽不像样、却作恶多端的匪兵武装。所以,他们进行帮会活动,更加肆无忌惮。日伪时期,他们乘乱打劫,猖獗至极,令人瞠目。

一是搜罗枪枝,扩充帮会武装。
“人和山”头目王国民自称“有万把人千把枪”;“汉族山”头目廖莼除控制乡自卫队外,私人武装尚握有轻机抢两挺,自动步枪两支,步枪百余支,手枪四十余支;南华山头目谢轶南则持县长之势,握有一个警察大队,后更声称扩编为一个纵队,其党羽也各持枪携弹而据于一方,如张金升以板桥行署主任名义有枪百余支,肖经邦以板桥乡长名义有重机枪三挺,手枪十余支,步枪百余支,都受南华山提调。这些帮会头目为了搜罗枪枝,扩充实力,简直不择手段:


其一,搜罗民间枪枝。王国民开始时,只有自己私藏短枪两支,便以组织“大堡人民抗敌自卫队”名义,从乡坤王厚之处弄到步枪四支,从县参议欧月千处弄到步枪两支。然后,便通过绑票吊羊,四处搜枪或逼人出钱购枪。如绑架麦园郭鹏举,要了购买四条机枪之巨款。1944年8月,日寇途经三益乡第四保时,因挑夫逃脱遗留枪弹一担在该地,被保长罗昭敦藏匿。王国民闻讯后派人去搜未获,后闻罗已将枪弹献交县自卫队,便把罗抓到富贵塘活埋了。当时,因避难而迁于大堡的湖南国货馆有长枪四支,湖南炼锌厂有长枪八支、短枪两支,也都被王国民缴去。南华山头目谢轶南在庙前绑架东区民食会之首领徐义明、周鸿禧两人,尽缴其枪,还索取轻机枪,因确实没有,便索取现款二十万元,后交纳五万元并其他物资,才将徐周两人释放。谢轶南还绑架刘法楷之子刘书五,迫使刘法楷将自卫枪枝全数献出,还另购五支交去,才将刘书五赎回。


其二,搜罗国民党部队之散兵游勇。日寇陷常宁时,国民党部队有三十七军及衡耒师管区游杂部队自常宁匆忙撤出,一些未随军后撤之散兵游勇流散在常宁的便被帮会头目搜罗,成为帮会武装的一支基本队伍。如被王国民直接收罗的有国民党军连长鲁楚雄,带了十余人和十余支步枪,加入人和山;只有依附关系,仍自在一方为乱的有阎贯海、池海通、方自新(均为国民党军之连排长)等部;初为依附关系,后成为王国民的直属部下有陈立刚,他原为国民党军队师部副官,后担任了王国民部第四大队的大队长。被南华山谢轶南收罗的有国民党军官黄衷森,带有步枪二十余支、轻机枪四挺、散兵三十余人。


其三,搜罗政府机构枪枝,变政府自卫队为帮会武装。衡耒师管区撤退时,有百余支教练枪寄存于县政府,县府交自卫队长肖楚屏之兄肖楚才保管。肖楚屏率部投向王国民时,便将这批枪全部收去献给了王国民。谢轶南、廖莼等人,更是利用其合法身份,变县、乡自卫队为帮会武装,实行官匪合一,称乱于一时。

二是勾结日伪,狼狈为奸。
常宁沦陷后,日寇在常宁建立伪政权,以汉奸赵炎为县维持总会会长。王国民即派出联络副官欧阳梅游说赵加入人和山,赵则要王加入维持会,以此互相勾结。双方达成协议:在伪政权方面,以赵炎为主,赵任维持总会会长,王任副会长;在伪军方面,以王为主,王任保安司令,赵任副司令。于是,赵炎正式加入人和山,率其部属至清水塘参加开堂,并被王国民任命为第十大队的大队长。1945 年4月9日,王国民还于盘古岭向日寇“皇军常宁地区警备司令官”写送一份“火急报告”,除通报国民党军活动情报外,还“恳请皇军火急派队一面向河洲大道截击,一面派队向官厅岭大道截击,职部在驻地展开进击,以图消灭贼部复兴工作”云云。汉族山廖莼亦与汉奸赵炎称兄道弟。据廖莼与赵炎于1945年4月间相互通信之原件记载,廖曾向赵赠送一批驳壳枪弹和勃琅林枪弹,并派夫役四五十名供赵炎用。赵则把柏坊一带税收交廖莼收取,并要廖搜集情报“按日派人送来”。匪伪勾结,汇成一体,作乱于常宁,使民众深受其害。

三是强抢乱夺,搜刮官库民财。
帮会头目拉起了一班人马,必须解决给养才能维持,所以便进行强抢乱夺,大肆搜括官库民财。


其一是劫夺赋谷积谷。凡帮会武装盘踞之处,当地的赋谷积谷,便首先成为搜括之对象。如汉族山头目廖莼侵吞赋谷积谷达二千六百一十多担。南华山头目谢轶南一次强行从县田粮处签拨公粮近五千担,除用于县府开支数百担外,其余尽行发卖,用于其帮会人马之给养。他每到一处,便派出鹰犬四出搜括积谷,总数在两千担以上。王国民所踞之地,更是官库即帮库,所有积谷随时供其提用,已无确切数字可考,仅据三益乡积谷保管人唐拔萃揭发,一次即要去七十八担四斗九升。


其二,私设税卡,横征暴敛;勒索摊派,强取豪夺。谢轶南在白沙私设税卡数处,凡进出货物均为税捐,如棉花每包收税三千元,盐每斤收税五元,茶油每斤收税五元,花生每斤收税一元,薪柴每担收税十元,鸡蛋一篮也十收其一,每日横征暴敛收入可达数万元。1944年旧历年关时,谢铁南在其势力所及地方,还每保派谷八十八担、肥猪一头,以供其部属过年之用。如无谷无猪送交者,则照时价折缴现款。一时,乡、保、甲长充其鹰犬,户户摊派,尽地方之所有进行搜括。汉族山头目廖莼除设卡征税外,还通过抓丁卖丁,搜括钱财。因柏坊当时为常宁水陆交通门户,来往逃兵较多,廖便派人缉捕,每捕得一名,则卖于各保权充壮丁,每名得价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当时每甲每半年要征收壮丁两名,廖莼提出只要出缓役费一万元,便可以缓出壮丁当兵。仅此项收入,便数逾百万。王国民部更是一班乌合之众,每到一地,便以派代抢,以抢代派,见鸡打鸡,见鸭打鸭,见到栏里有猪捉来就杀,搞得户户一贫如洗,连土里种的一点薤子,都得把叶子割掉盖上粪土才能保住。


其三是绑票吊羊及开堂放标,获取不义之财。当时,凡在帮会势力范围内,晚间常见火光点点,势若长蛇,这就是帮会集合开堂或出发打劫之队伍,人们看见这些火光将近屋前时,便赶忙逃匿。人人提心吊胆,彻夜不眠,唯恐什么时候祸及。白天更是道绝行人,出门便有被绑架而遭到洗劫之危险。人称“帮会势力几乎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四是滥施淫威,涂炭生灵。
由于帮会组织各大小头目,都是无赖之辈,虎狼之徒,因此,在其横行的地方,敲人骨髓,剥人肌肤,惨酷之状,随时可见。其中尤以人和山大小头目更为凶残。其四大头目之一的段宗善,杀妻伤女,还将妻子尸体肢解为四块,投入河水中。其大队长欧阳庚更以活埋人为乐事,常对人说:“我连日不活埋人,就觉得一身发胀。”被人和山大小头目活埋的大体上有四种人:一称“敌人”,即与人和山为敌的部众,一经抓获,即行活埋;二称“反贼”,即山头内部反叛出去的人,抓获后也一律活埋;三称“ 偷风子”,即被怀疑为侦查帮会活动的人,一经怀疑,便不分青红皂白,概遭活埋;四便是无辜群众,或被勒索不遂,或因事顶撞触怒,均遭活埋。其事例除本文前有所述外,还有如国民党三十七军有一散兵叫孙长子,东北人,被王国民收去当打枪榴弹之教练,后想逃走,被发现后即活埋于杉树嶆。欧阳庚有一次抓住一个乡民,疑其藏有枪枝,搜查未获,便强迫其自行掘土作坑,将要活埋时,因其兄也在王国民部,闻讯后便代其弟向王求情,愿意买枪赎命,王准其所请。欧阳庚说:“坑已作成,总不能让它空着”。于是,王国民便从牢狱中另提一人活埋了。其他如奸淫掳抢、酷刑摧残之事,实不胜举。当时将此帮乱,与同时存在的寇乱、兵乱、官乱,并称为常宁“四乱”:“寇乱横行无忌,兵乱猖獗一时,帮乱浩劫空前,官乱推波助澜”。旧常宁县长周仲衡在其所著《常宁平乱纪略》中形容当时的景况是:“千村万落,荆杞丛生,新冢垒垒,白骨在望;劫后统计,人民死亡伤病者,凡一十八万六千一百五十三人;而公私财产之损失,则数逾一百万元”。那时,常宁的总人口才不过三十来万,可见受害面之广之深,实在是空前的。
(陈伟中:1937年生,市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退休,享受副县级待遇。(来源:天下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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