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
4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通报如下
01
原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王先教酒驾问题
2017年6月26日,王先教因酒驾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市纪委予以公开通报。2018年5月27日21时许,王先教又因酒后无证(驾驶证被暂扣)驾驶机动车在途经衡州大道路段时被查获。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19年5月30日,王先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其免职处理。
02原衡阳市食药局蒸湘分局工作人员樊翔酒驾问题
2018年12月2日23时许,樊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途经长丰大道与衡州大道交叉路口时被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5月29日,樊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蒸湘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唐译酒驾问题
2018年9月9日0时52分,唐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北向南经华新立交桥一层交叉口时被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4月22日,唐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宁勇酒驾问题
2018年7月6日23时30分,宁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途经祝融路与长丰大道交叉路口时被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6月4日,宁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清风衡阳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