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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校园的安全直接影响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快乐。对学生的正确管理、引导特别是校园内的伤害,尤为引起注意及重视。常宁市司法局洋泉司法所于近日内成功调解一起校园内的伤害案件。
2019年6月下旬洋泉镇某中学唐某和苏某两同学,在课间休息时骂脏话后在教室里追逐打闹,造成学生唐某的左手中小指两节骨折。后经伤残鉴定为伤残十级,花费医药费三万余元。学校与双方家长多次协商善后事项,都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家长提出要求上访处理,洋泉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主动介入。所长王民强带领法律工作者胡文初通过走访调查、查看视频、调阅案卷之后,通知三方人员到洋泉司法所协调处理唐某受伤一案。
调解之前,王民强同志已找到三方矛盾的焦点——此次事件责任的划分。在调解的开始王所长对三方宣讲了《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条文,法律工作者胡文初讲解了伤残赔偿的相关事项。在调解之前王所长又与三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化解了他们的心结。三方认同洋泉司法所提出的建议,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
此次调解成功的止纷息诉。这个纠纷也警示我们:学校在管理学生学习的同时也要加强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出现意外事故,要有医疗保险的措施。从而让家长放心,社会才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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