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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大队接到市民举报,在5日凌晨时段,市青阳北路某小区有市民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给市民正常生活带来影响。接到举报后,城管执法人员迅速出动。
记者在小区现场看到,周边的道路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烟花爆竹纸屑已被清理干净,燃放过的爆竹箱堆积在建筑物的角落里。据调查,由于该小区物业对业主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宣传不到位,以及物业管理上的疏忽,从而造成此次违规燃放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对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应处置,现场签订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要求把禁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宣传到小区每家每户,并加强管理措施,按要求设置燃放筒进行集中燃放。如遇到物业自身无法处理的情况,则及时向市城管执法大队举报。
记者从执法人员处了解到,市民在城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将处以200元罚款,小区物业履行劝导职责不到位最高将处以3000元罚款。
来源:大义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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