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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大年三十当天满 20 岁,但是民政局大年三十不上班,能否提前一天进或者大年三十上午进行婚姻登记?" 近日,长沙县柳先生在市长信箱留言反映此事,为何柳先生要选择大年三十办理婚姻登记?对此,长沙县民政局也予以了回复。
根据这封 " 关于大年三十上午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事项 " 信件内容,柳先生在里面提到,女友 1 月 24 号满 20 岁,刚好是大年三十,我们准备结婚," 由于今年村里队上分钱的事情,我们今年结婚可以分到将近 9 万元,但是民政局以前大年三十还上班,今年大年三十不上班,群众想要结婚却无法登记拿不到证件,无法登记的话我们会损失将近 9 万元,对于我们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比天文数字。" 柳先生对此提到,能否提前一天进行婚姻登记或者大年三十上午进行婚姻登记。
2019 年 12 月 27 日,长沙县民政局对该封来信予以了回复,回复内容中提到:" 据你陈述,你的出生日期为 1997 年 9 月 8 日,你女朋友出生日期为 2000 年 1 月 24 日,根据《婚姻法》第六条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男方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方不得早于 20 周岁。目前,你在 2019 年 9 月 8 日已经年满 22 周岁了,而你女朋友年满 20 周岁的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4 日,所以说,你俩最早的结婚登记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4 日。只是恰巧的是,2020 年的 1 月 24 日为除夕之日,也是国家法定的春节假期,非法定工作日无法进行婚姻登记。"
此外,长沙县民政局还回复到," 结婚登记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是感情深厚的水到渠成,请不要将感情和婚姻与拆迁事务混为一谈。婚姻生活是否幸福不是取决于拆迁款的多少,而是男女双方婚后真正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请理性选择,并祝福你俩幸福。"
记者随后向长沙县民政局核实确有此事,工作人员表示,该男子也曾致电咨询此事,但根据对方提供的信息,女方要到 2020 年 1 月 24 日(大年三十)才年满 20 周岁,恰巧这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因此非法定工作日是不能给市民办理结婚登记的。
长沙县民政局提醒,为了便于群众办事,特别开通了婚姻咨询登记的咨询电话 0731-84011830,如果市民想办理婚姻登记,可以先拨打这个咨询电话来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根据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建议。
对于这件事情 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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