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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2020年在建工地复工、房产销售机构营业的紧急通知
常建发[2020] 1号
在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房地产销售、中介机构,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在建工地复工、房地产销售、中介机构恢复营业的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建工地、房地产销售、中介机构在未收到另行相关通知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复工或恢复营业。 二、所有在建工地、房地产销售、中介机构应当精心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为复工和恢复营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对于湖北籍已经回家的员工,以及近期与湖北往来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马上下达通知到本人,让其做好自我隔离防疫措施,暂缓返岗工作,具体上班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四、未经批准擅自复工或恢复营业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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