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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开发商擅次更换楼层,相关部门跟开发商沆瀣一气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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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1:4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购房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售楼处总体的沙盘进行销售(当时只有总体的沙盘),售楼工作人员根据总体的沙盘与宣传资料进行讲解卖房,无论从常宁市(和府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宣传资料、网页、总体的沙盘、规划审批图、个别户型报价单彩页,销售控表,购房合同,原购房合同上写G栋地下一层,地上27层,原容积率为3.0,现在容积率为3.5,等都能够清晰反映出现在经规划变更为G栋只有26层。容积率严重超标,户型于销售合同户型图完全不同,后来政府部门-常宁市自然资源局给出了和府家园开发商作为处罚的解释:G栋进行了规划变更。但是在常宁市规划局官方网站找到了下列相关内容,而且内容含糊不清,其它详细内容见附页和府家园增容部分与二期二次公示。常宁市(和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常宁市市规划局未按规划法相关要求未进行做谈等形式告知相关业主,二期业主没有任何人知道。二期G栋在销售时销售员说商铺不算楼层。当时带我去看楼层说是四楼,现在又说我看的是五楼,等于现在往下掉了一层,而且住建局给出的文件证明G栋只有27(加地下一层)跟购房合同上写的地下一层,地上27层,完全不相符,我们业主该如何维权,如果走法律途径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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