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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市直(民办)学校、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通知精神,3月2日不能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待省、市通知。为切实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秩序,现就再次延迟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坚决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开学。
2、坚决落实省、市相关停课不停学网络教学工作要求,切实保证高二、高三及初中三年级网络教学工作实效,教育局将每周通报落实情况。其他各年级、各科目严格按方案执行。
3、各校必须按停课不停学工作方案的要求,夯实责任落实到位,决不能听之任之,教育局将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督查,各校务必将前期开展网络教学情况于2月28日前书面报普教股。
特此通知
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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