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电动自行车主、驾驶人:
你们好!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青睐,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估计达到近10万辆。但是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一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行自行车乱穿乱行、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此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地危及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成为我市主要的交通顽瘴痼疾之一。
为了有效地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切实保障电动车主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位电动车主紧急行动起来,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携带购车发票、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派出所办理上牌手续。
2、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尽量靠道路的右侧行驶。
3、不得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违法载人、载物,不乱停乱放、乱穿乱行。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
4、不要加装电动车雨篷、遮阳罩;不要私自改装或加装影响安全的其他装置。
5、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
广大的电动车主(驾驶人),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逐步养成文明骑行的好习惯,为营造常宁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常宁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办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