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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广东连州某地发生一起命案,一家四口被灭门,当地衙役久侦未破,成了悬案。
相传,常宁周边有一莽汉,臂力过人,挑五六百斤重担快步如飞,平时靠在码头卸货和挑南盐维持生计。 有一年,家遭不幸,母亲和妻子相继离世,原本家中五口,就剩下父亲、女儿和自己三个人了。家虽遭不幸,但日子还得要过,莽汉无奈只得继续干他的苦力活,在外有时两三个月也难得回来一趟。
日久,在家的父亲寂寞难耐,便做起“猪”事来,打起了孙女的歪主意。女儿情窦初开,又执拗不过,也就尝试着顺从。不久便有了身孕。父亲怕丑事暴露,遂带孙女远逃广东连州,隐姓埋名,开了一家伙铺营生。 一日,常宁周边有一挑脚夫路过连州,见祖孙二人成为夫妻,并在外开店,回来后便告诉了莽汉这一实情。莽汉拿出银两做了“封口费”,心里却暗生杀念。思虑再三,只身前往连州,探个究竟,确认父女无误。
是夜,他手持杀猪刀,半夜敲门“投宿”,老汉提着马灯开门。四目相对,说时迟,那时快,杀猪刀一桶,刺进父亲心窝。接下来提着马灯,走到里屋,父女相见,惊愕不已,未待开口,一刀将其毙命。又看到熟睡中的两个小孩,心一横,手起刀落,孩子双双丧命。事后,他题诗于墙:“杀了父亲是我郎,杀了女儿是我娘,杀了外孙崽和女,杀了弟妹共两双”。 写毕扬长而去。 莽汉回到家中,忧愤成疾,不久身亡。“四杀诗”却流传至今。 从前有一不孝的儿子,嫌老娘眼瞎耳聋,无用难养,遂生遗弃之念。 一日,他不由分说就把母亲装入箩筐,就跟自己的儿子抬着老人逢山过山,逢坳过坳。抬了好远了,二人气喘嘘嘘,实在走不动了,父亲对儿子说:“丢放这里算了,我们回去。” 儿子明白父亲的真正用意后,死活不依,最后拗不过父亲,便说:“你实在要把奶奶喂老虎,那么箩筐不能丢,我要带回去,还有用处。”父亲说:“一只箩筐丢了就丢了,还拿它有什么用?”儿子机灵地回答:“到时等我抬你时,省得又拿钱买箩筐呀。”父亲一听,猛然醒悟,抬着老娘原路返回。 正所谓应了常宁那句老话:屋檐滴水点点滴,点点滴在现当几。 责任编辑:张朔夫 作者简介:
李可平,男,现年60岁,常宁市西岭镇五冲村(溪源村)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由于不安本分,偶偶写点“小作品”。1985年被常宁县文化馆“册封”为业余记者、《常宁县三套集成》和《常宁县志》资料员等”职称“,迫于生计,现北上南下打工为业。
来源:常宁民间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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