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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一村民发现只“怪鸟”,原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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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 11: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衡阳县演陂镇杨家村村民许绪贵捡到的“怪鸟”。


6月28日,衡阳县演陂镇杨家村村民许绪贵捡到一只“怪鸟”:脸像猴子,身材像猫头鹰,林业专家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最后放归大自然。

当天上午9点多钟,记者随县林业局森保站的工作人员一起驱车来到许绪贵的家,只见不少村民已经闻讯赶来,许绪贵从房间里小心翼翼地把怪鸟抱出来,这只怪鸟脸像猴子、身材像猫头鹰,引得大家争相观看。

许绪贵介绍,他在杨家村搞生态养殖,当天在家门口割草时,发现了这只“怪鸟”,因不懂野生动物救护知识,他不敢擅自处理,就把怪鸟带回了家,并拨打电话向森林公安机关求助。

经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鉴定,这只“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草鸮,俗称猴面鹰,许绪贵当即将猴面鹰交给了林业部门工作人员。

随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将猴面鹰带到人烟稀少的森林,仔细检查后,发现其并无明显外伤,遂将其放生,让它回归大自然。

林业部门在此提醒,“猴面鹰”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平时以老鼠等活物为食,居民擅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县林业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有遇到类似情况,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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