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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人注意了!8月25日起,房贷将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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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4 09: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没想好要不要将自己房贷合同的定价转换为参考LPR的浮动利率?“选择困难症”的小伙伴可以不用纠结了!
记者获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8月12日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公告显示,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一定日期前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转回或协商处理。
也就是说,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五大行将统一自2020年8月25日起批量转换,您无需自己进行任何操作了。


今年3月1日,备受瞩目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对于有房贷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也可以选择LPR,LPR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波动而变化。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五家国有大行此次批量转换的规则基本一致,主要包括:
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从转换时点至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由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当然,如果您不想批量转换,还想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建议在各家银行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者原贷款经办行等途径进行登记。
五大行公告全文如下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来源:经济日报、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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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1 22:28: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贷款买房就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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