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促进,政策激励 就业立法是西方国家解决就业问题最为常见的政府措施,也是世界各国促进就业的主要手段。
在就业政策方面,美国的就业激励措施最为完善。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特定的地区或从事特定的职业,采取了许多激励措施,其中最为常见的做法是免除或部分免除学生上学期间的就学贷款。在联邦政府的政策外,各州也还有不同的激励政策。法国政府为促进就业,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实施“促进就业合同 ”。政府对签订合同愿安置长期失业者的企业两年内免收社会福利分摊金,并且每月补贴2000法郎;
(2)实施“青年就业合同”。签订这一合同的企业主将被减免社会福利分摊金并享受政府补贴。
此外,国家政府对促进就业的政策始终处在调整完善之中。如德国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改革,“哈茨计划”历经多次简化、合并、创新,已逐步完善发展到第四阶段,简称“哈茨计划4”,这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颇有作用。各国政府采取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对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重视就业指导和服务 世界各国大都实行大学生自主择业制度,但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各国都很重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政府、高校、社会组织通力合作。美国是这方面的典型。美国大学生就业由劳工部、学校、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协同为毕业生服务,已经形成了良性的运行机制。美国大学60-70%的毕业生是通过学校就业服务机构这个主渠道就业的。 三、鼓励自主创业 美国是鼓励创业精神的典型代表。美国的创业教育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了从初中、高中、大学本科直到研究生的正规教育。
近年来,随着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加剧,很多国家如巴西、埃及等都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如专门设立了社会发展基金会,为处于失业状态的大学生提供资助或优惠贷款以支持大学生自己创业。 四、重视实践经验的培养 很多国家大学毕业生通过增加实践机会,提高了就业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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