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常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2月11日
全市范围内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农村重点道路。
重点整治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载人,面包车、校车、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交通、农村农业等部门将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者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农用车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载人,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拒绝乘坐农用车,共建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