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经综合认定的学校,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 特色学校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 校园足球的相关教学、训练、竞赛等全国性工作将优先面向特色学校开展;国家对特色学校在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师资培训、选送学生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将特色学校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 鼓励各地依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开展本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形成建设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