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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前都可以无理由退房。” 因为这样一句美妙的承诺,2019年北京张女士爽快地交纳了近40万元定金和部分房款。但当她因没能获得购房资格要求退房时,当初的“定心丸”成了“闹心药”。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她在京津两地来回奔波,反复交涉,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无理由退房”是近几年一些房地产商推出的销售策略。尤其是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楼市遇冷,为吸引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更是被多家知名房企当作“破冰”利器。然而,有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在退房时却遭遇“有条件退房”“无限期退款”甚至“拒绝退房”。相关纠纷在多地发生,有的甚至闹上法庭。
退房承诺背后究竟藏着哪些坑?
“无理由退房”,乍一听,很多人会联想到网购时的“七天无理由退换”。然而看似简单的退房承诺,背后往往藏着不少坑。
① 广告不认账,签字才算数。 业内人士介绍,如果承诺“无理由退房”,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具《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并与其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但在现实中,书面协议往往变成口头承诺,一旦遇到退房,有的开发商就以未签订协议为由拒绝。
②承诺可退房,时间无限制。 有楼盘销售人员爆料“即使签订协议书,开发商也往往会‘埋雷’,退款时限一般不会写在协议里。”
③解约藏玄机,日期后来填。 湖南一家置业公司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认购书的协议书》,落款右侧有乙方签字和手印,但下方没留时间栏,而左侧甲方签字栏、时间栏均为空白。专家解释说,这样做的目的是,如果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利息,开发商可选择填写对自己最有利的时间。
④提前留后手,维权少证据。 有的退房协议还会要求购房者申请时必须交回所有与购房有关的原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开发商主张任何权利。因为白纸黑字写着“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手里又没有原件,购房者往往会放弃维权,吃哑巴亏。
⑤想过退房关,留下违约钱。 有的开发商退款时要求扣除销售中介佣金,甚至要求支付违约金。“当遇到因为房子降价等原因集中退房时,开发商无法短时间全部退款,有的销售人员会提出谁愿意扣除一部分钱作为违约金就先给谁退,部分购房者为了能尽快拿回钱也只好接受。”一位销售人员说。
承诺虽美好,却不能轻信!
对于购房者而言,在购房时首先应充分考虑房屋价格、质量、地段、经济实力等因素,不要抱着“反正能退”的心理草率购房。 有按揭代理专业人士提醒说,即使是获得全额退款,也有损失风险。如果购房者已办理按揭贷款,会损失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如果再购房,会因有过房贷记录而在一些城市失去首套房资格;如果房价上涨则会造成“隐性损失”。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云奎则提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相关合同时,要认真逐条阅读条款,全面了解退房要求及其附加条件。如有疑问,要及时要求开发商进行解释。 以及“对于‘无理由退房’容易产生扯皮的关键问题,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下来。如果不能落到文字上,也要做好录音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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