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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了!五旬男子突然多出一个幼女?孩子母亲说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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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1 10: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震!惊!了!
厦门一五旬男子
突然多出一个“幼女”
亲子鉴定一查,简直蒙了
孩子母亲说出真相
太!崩!溃!
...


近日
思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赶紧都好好看看

女子未婚生育找老乡帮忙“掩护”

去年初
50多岁的老刘
被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告知
他与王女士(化名)育有一女

对此
老刘非常意外
他虽然与王女士相识
但两人只是老乡关系
为此
他联系王女士了解情况


    在老刘的追问下
王女士说出了事情经过
原来,2016年底
王女士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孩
为了打消父母的疑虑
她向老乡老刘借了身份证
还说只要让父母看一眼
假装是孩子的父亲就行

    当时
出于好心的老刘同意了
老乡王女士的请求
配合她“打掩护”


然而万万没想到
王女士竟用老刘的身份证
去办了女儿的出生证明
将老刘登记为孩子的父亲
甚至孩子取名也姓“刘”

    得知真相后
老刘向公安机关要求
解除他和女孩之间的父女关系
但公安机关不予办理



亲子鉴定证实确实不是孩子生父

    随后,去年11月
老刘和王女士共同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
王女士为孩子的生物学母亲
排除老刘为生物学父亲

拿到这份亲子鉴定报告后
老刘向思明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请求法院判决确认
他与这个女孩之间并无亲子关系


案件审理时
王女士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表示
老刘的陈述均属实
对其诉讼请求没有异议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因此,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老刘与王女士的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


昨日
记者从思明区法院了解到
《民法典》新增亲子关系异议之诉规定
该案也是《民法典》实施后
思明区法院审理的
首例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匪夷所思呀
借个身份证
莫名其妙多出个女儿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孩子母亲的行为太荒唐

警钟!再次!敲响!
千万别乱借身份证给他人
否则真很可能引来麻烦
以下这些厦门案例
都跟借身份证有关
....
有人莫名喜当爹
有人信用卡被透支
还有人因此背上了网贷


俗话说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务必要注重个人隐私
身份证件不要乱借
一旦发现问题
要及时报警维护权益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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