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 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南岳公安分局旅游警察大队全警动员, 坚守一线,持续开展旅游市场顽瘴痼疾整治行动。 近日,共查处拦车缠客、 追车缠客行为7起,行政拘留7人。 周某山(男,42岁,衡山县人)于2021年8月24日6时许在南岳区衡山路南岳汽车站路段驾驶摩托车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0日。何某平(男,51岁,南岳区人)于2021年8月24日7时许在南岳区衡山路牌坊附近驾驶摩托车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0日。旷某华(男,43岁,南岳区人)于2021年9月16日9时许在南岳区衡山路牌坊附近驾驶摩托车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7日。陈某仁(男,41岁,南岳区人)于2021年9月18日8时许在南岳区祝融路至金沙路处驾驶摩托车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0日。胡某民(男,33,衡山县人)于2021年9月16日9时许在南岳区衡山路牌坊附近驾驶摩托车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0日。陈某峰(男,35岁,南岳区人)于2021年9月19日6时许在南岳区独秀路与南街交汇处拦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0日。胡某兵(男,,40岁,南岳区人)于2021年9月19日5时许在南岳区金沙路与祝融路交汇处驾驶摩托车追车缠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南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5日。 来源:南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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