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衡阳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衡阳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中,市民关心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出炉。根据《衡阳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第六条: 普通商品住房空置房(指业主收房之日起,未装修的房屋;或通知交房的最后期限起,因业主本人原因未办理交房手续的房屋;或建设单位未售房屋)物业服务收费按空置期长短按一定比例收取。空置期间的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 物业服务收费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审定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空置期在2年内的收取比例为80%;超过2年的收取比例为90%(空置期间最初2年按80%的比例收取) 根据文件,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是指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房物业服务费、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和住宅装修费等。 衡阳市城区政府指导价住宅物业服务 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
衡阳市装修服务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 (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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