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南省株洲市的网红“罗小猫猫子”在一场直播中自杀,经抢救无效去世。 10月15日,“罗小猫猫子”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视频并配文“这大概是最后一条视频了吧,谢谢你们一路陪伴”。她在视频中称自己得抑郁症很久,甚至在住院两个多月,自己平常作品中快乐的样子也只是为了让大家看到后开心。 直播中,“罗小猫猫子”拿出一瓶褐色的液体,一口气喝了下去,并举着空瓶说“刚才我已经喝掉了”。喝完之后她掐着自己的脖子,看上去很难受。 据媒体报道称,直播中,有部分网友留言怂恿她自杀。
网传知情者称,“罗小猫猫子”在直播中喝农药的本意,并非是想要自杀,只是想引起男友重视。 10月16日,罗小猫猫子家人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她与前男友是和平分手,自杀与前男友无关,直播间的人起哄最终导致悲剧发生。17日,罗小猫猫子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正在山东处理罗小猫猫子后事。事发时直播间有网民起哄,将追究起哄者法律责任。罗小猫猫子家人说:农药其实是兑了饮料了,其实她并不想死,只是想要通过自杀的方式挽回李某,真的喝下去纯粹就是直播间的人起哄,后续的120、110也是她自己打的。黄熊律师表示,网友的言论属于戏谑行为,不构成侵权法上的教唆、帮助,从道德上要严厉谴责,但追究法律责任较困难。直播喝农药自杀,为法律所否定,不应在网络上发布、传播、展示,平台对类似话题、弹幕、评论,应当尽到积极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红星新闻评论认为,怂恿他人自杀的行为,虽然难以入罪,并不等于不用承担违法责任。从社会危害性上看,怂恿他人自杀,侵犯的是他人生命健康权,在公众场合的怂恿,更对社会秩序造成扰乱。从实践看,对于在他人自杀过程中怂恿的,通常以寻衅滋事为名,作出治安处罚处理。有关部门应对网红“罗小猫猫子”自杀的原因进行调查,如果查实有故意怂恿行为,那么应当依据法律,对“看客”“喊客”作出严肃处罚,让他们承担足够的违法成本。直播平台也要承担好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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