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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中央人民政府官网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的流通。
同时,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没有及时兑换的朋友也别慌,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持有者还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记者:李政民
来源:大义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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