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期间,温州洞头东岙景区内一家小餐饮店因向游客收取“如厕费”14元,被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理,将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月5日,从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五一”小长假期间,该局接到游客投诉,称东岙景区内一家小餐饮店利用店内厕所,向游客收取使用费。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当事餐饮店业主郭某某称,她的小餐饮店位于东岙景区沙滩的最内侧,眼看着众多游客涌入景区,其余饭店都赚了个盆满钵满,自己的店却少有游客光顾。
“点菜的人少,来问厕所位置的却很多。”郭某某说,自己因此动了利用店内厕所收点使用费的想法。
截至执法人员上门,郭某某共累计向游客收取“厕所使用费”14元。经批评教育,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场予以改正。
记者洞头区市监局获悉,郭某某涉嫌在提供有偿服务的过程中,未向游客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处罚款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