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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根据《关于城区市直单位大院节假日期间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常办通[2018]2号)文件,为缓解春节期间常宁城区停车难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免费开放单位:所有机关、学校、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涉及安全和应急的单位除外)
二、免费开放时间:城区所有学校,开放时间为1月19日下午6:00至1月30日下午6:00所有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开放时间为1月23日下午6:00至1月30日下午6:00。免费开放车辆:七座以下小客车
四、凡属于免费开放的单位,必须在出入口处设立节日免费泊车指示标志,公示管理制度,开放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停放
五、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市委办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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