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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集监管所接群众反映,黎托农贸市场有猪肉经营户哄抬物价,该所迅速查处了该起涉嫌哄抬猪肉价格的行为。
“肉卖35排骨卖40,谁叫你卖这么高的价格,卖价不能超过进价的15%。”云集监管所驻黎托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对该猪肉经营户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猪肉摊贩以28元/斤的价格购进猪肉,以肉35元/斤、排骨40元/斤的价格销售,较大幅度超出了市场猪肉销售价。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该经营户涉嫌哄抬物价。云集监管所依法对该经营户所卖猪肉予以扣押,对店铺查封停业整顿,并作进一步调查。
疫情防控期间,云集监管所针对粮油、肉、蛋、菜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进行专项“拉网式”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先后提醒、约谈经营户15家,查处哄抬物价违法行为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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