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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靖边县男子马某,将腿脚不便的79岁老母亲,用手推车拉到废弃墓坑内活埋。老人被埋三天后,被警方救出,目前老人生命体征平稳。 5月7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该院已提前介入马某涉嫌故意杀母案。
5月7日,记者来到马某家及其母亲家中,大门紧锁。领居称,马某平时不太和邻居来往,他母亲以前和小儿子住,直到去年八九月才搬来和马某一起住。此前一段时间,母亲与弟弟在相隔不远的地方租房居住。记者看到,马某家中现在大门紧闭。而被活埋老人的家人称:她还在担心埋她的儿子,不希望他被判重刑。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马某所在村村支书乔某。乔某称,马某的妻子5月6日告诉自己,最近一两个月以来,马某精神有些反常,不怎么和家人说话,脾气很大,具体什么原因导致的家里人不知道。而且,这些天家里没闹啥矛盾。 “马某是个农民,平时挺善良,与人见面时,很少说话,没有做过什么极端的事情,自古儿不嫌母丑,只有失去理智的人才这么干吧。但是不是精神方面的问题,只有医学鉴定了才算数。”乔某说。乔某向记者介绍,马某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已出嫁,儿子在采气厂打工。马某家境尚可,“有两座楼板房,一座在装修,一座已经入住。马某一年务工收入一万五六,妻子饭馆打工每月2500元,儿子在采气厂当保安每月3800元。从收入上讲,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乔某介绍,老人在马家生了两个儿子后,改嫁到甘肃庆阳,又生了一个儿子。“据我们了解,在赡养老人方面,马某和两个弟弟没有矛盾。老人的养老保险金由三儿子打给马某。”约六七年前,老人被接至陕西靖边马家,从来没有听到她被虐待的消息。另据澎湃新闻报道,靖边县公安局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嫌疑男子12岁的时候,他母亲改嫁,从小他都是叔父带大的,包括结婚生子,都是叔父帮着操办的,所以他心里对母亲有怨气。“是马某妻子报警的,”乔某称,马某的妻子在饭店打工,比较忙,回家后没看到老人,就和家人一起寻找,未果后报警。老人被救出至今,家人24小时陪护,“主要由马某的妻子、女儿还有老人的三儿子照顾。救出后,老人吃了稀饭之类的,神志清晰,只是不想说话。甘肃过来的一个亲戚问老人,你心里精明(清醒)吗,老人回,精明着呢。她只是不想说话。”5月7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该院已提前介入这起故意杀人案。通报称,接到公安局通报后,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马某故意杀人案。在查看现场和听取侦查机关案情汇报后,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并就案件下一步证据收集、侦查方向和取证应注意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据靖边县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老人本是靖边人,因第二任丈夫是甘肃的,老人的户籍迁过去了,后来又回靖边居住。“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儿子,此前老人和二儿子居住,但二儿子去年生病无力照顾,便转由大儿子照顾。可能是照顾得嫌烦了,就做出这样的事情,老人的儿媳妇回家找不到老人报的警。”目前,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被救后老人说的第一句话: “我就知道一定会有人来救我的” 据报道,5月3日23时许,女子张某梅到靖边县新庄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婆婆王某芳(甘肃省庆城县人,79岁),于5月2日20时许被自己的丈夫马某(靖边县天赐湾人,58岁),从家中(河东团结巷农贸市场附近)用人力车拉走。5月3日凌晨2时许,马某一人回到家中,告诉妻子张某梅,自己将母亲王某芳送到靖边县新车站,雇用了一辆面包车将其送往甘肃省庆城县亲戚家中。 家人迅速去车站寻找未果。5月3日凌晨四点左右,马某离开家人的视线,独自一人出走失联。接警后,新庄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对马某和王某芳进行寻找。 5日11时许,民警找到马某,对其询问时,马某称,雇用面包车将母亲送往甘肃省庆城县亲戚家了。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芳未到庆城县的亲戚家中。 在民警强大的思想攻势下,马某交代,5月2日20时许,他将母亲用人力车拉到靖边县万亩林某处,见四处无人后,就找了一个废弃墓坑将母亲倒进去用土埋了。 确认地点后,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中途听见里面有隐约的呼救声。活埋79岁母亲男子自述作案动机:不满母亲大小便失禁致家里臭烘烘。被救后老人说的第一句话“我就知道一定会有人来救我的”。最终,民警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王某芳救出,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王某芳生命体征平稳,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老人的侄子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的妈妈和姐姐去看望过姑姑,听妈妈说,姑姑现在担心儿子,不愿意让儿子判重刑。“但这是她个人的想法,我们家人都说,他都对你那样了,你还担心他干嘛。其他家属都觉得需要重判严判。”嫌疑人到底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还是遗弃罪?如果嫌疑人母亲不愿追究儿子法律责任,对其量刑有何影响?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本案?5月7日,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吴洪波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吴洪波律师称,虽然嫌疑人实施了遗弃老人的行为,但其并非涉嫌遗弃罪,而是涉嫌刑罚更重的故意杀人罪(未遂)。两罪的性质与危害程度相差较大,通常不会混淆。“故意杀人的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遗弃行为会导致被遗弃人死亡的危害后果有明确认识,并且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而遗弃的行为人可能认识到,也可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遗弃行为会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危险,其主观上并不希望、不愿意、不放纵被害人死亡或者伤害的结果发生,即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受伤,都是违背其意愿的。”吴洪波律师说,本案中,从嫌疑人遗弃老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掩埋手段以及其事后反应来看,其目的并非单纯的逃避赡养义务,而是企图非法剥夺老人的生命,显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关于老人担心嫌疑人被判重刑的问题,吴洪波律师表示,依据中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是,吴洪波律师也认为,在本案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鉴于本案嫌疑人犯罪手段的残忍性、犯罪性质的严重性以及社会影响的恶劣性,母亲的宽恕应当不足以使其得到从宽处罚。“人性的恶,母性的伟大,是本案的痛点和泪点。对嫌疑人从重处罚或许有违老母亲的意愿,但基于对社会公俗良序的正确引导,国家司法权对本案的刑罚评价应该高于亲亲相隐的人伦维护。”至于老人而后的赡养问题,吴洪波律师表示,如果家庭确实有困难,其他亲属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特困救助,有关部门及公益组织也可以积极施以援手,让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让悲剧不再延续。来源:澎湃新闻、楚天都市报、华商报、封面新闻、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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