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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不仅可以领钱还可以免试读本科免初试读硕士研究生……一起来看看吧 6月2日下午记者从省征兵办组织召开的学习贯彻《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会议上获悉近日,由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联合制定的《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正式实施经济奖励按照毕业生不低于每人5000元在校生不低于每人4000元的标准对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奖励标准省财政对大学生征兵任务较重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在符合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原则的前提下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疆进藏奖励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湖南省公民兵役证》于新兵起运之日起120天内落实到位这些人可免试读本科免初试读硕士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任何高校不得违规预收学费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各高校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支持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60%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免试入读本科和研究生按照本人申请、高校和兵役机关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统筹的程序办理资助补偿学费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支持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经济奖励
这些人可免试读本科
免初试读硕士研究生
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除国家限制行业外
3年内免收管理类
登记类和证照类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
按规定,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办小微企业
或合伙创办企业的
可申请最高15万元
7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按规定予以贴息
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
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
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
青春无悔参军光荣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华声在线综合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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