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和平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某报警称其在某APP上结识了“未婚女性”刘某丝,在与其恋爱期间,被其诈骗了38000余元。
接警后,该所立即安排民警调查。受害人刘某某反映恋爱过程中从未与对方语音通话过,也未见到过女方本人,仅仅与一名自称女方“哥哥”的男子见过两面。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发现这名自称“刘某丝”的女性身份十分可疑,极有可能是一名男性伪装。11月17日,民警通过受害人手机联系上了 “刘某丝”的哥哥刘某。通过约其出来见面,民警顺利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虚构未婚女性身份在某APP上注册账号,并在该APP上主动搭讪受害人刘某某,不久后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其后,刘某以没钱交房租、手机丢失、亲人手术、见父母等名义先后共骗得受害人刘某某38000余元。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对其虚构女性身份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适龄青年在谈恋爱期间,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未确定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前,不要轻易付出钱财。
◆最重要的是,不能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和财产状况,如果对方提出借钱借物一定要慎重考虑,谨防现实版“杀猪盘”。 ◆同时,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银行卡及密码、短信验证码,任何情况下不要向他人透露账户信息,更不能向不明账户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怀疑自己被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注意保留好重要物证,为案件侦破提供必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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