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查看: 5126|回复: 0

@常宁人注意!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这是违法!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4473
发表于 2021-3-21 16: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尽管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都离不开手机卡和银行卡。近日,常宁公安破获一起买卖银行卡案,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0余人。

常宁公安民警积极回应群众呼声,顺应民意主动出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公安部下发的“断卡”线索中常宁市范围内的出售、出租银行卡情况进行了相关线索摸排。通过在常宁市各银行调取账户流水和多番排查摸底后,专案组民警掌握了易某、满某某等人在常宁各银行办理银行卡、网银U盾,以出售、出租的方式交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专案组民警通过分析其银行卡流水,发现其银行卡内有大笔的异常资金流动情况。

在确定嫌疑人身份后,常宁市公安局立即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收网。据嫌疑人供述该团伙主要是在常宁境内从社会青年和在校学生手中收购银行卡用于给诈骗集团“跑分”洗钱。2021年2月2日,专案组民警先后将易某、满某某等人抓获,并通过审讯逐步呈现了以李某某、谢某某等人为首的收购银行卡犯罪团伙,该团伙自2020年12月份以来在常宁城区和各乡镇,从社会青年及在校学生手中低价收购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钱,对诈骗集团诈骗来的资金进行漂白。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抓获团伙成员30余人,破获案件百余起,涉及全国各地。

针对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态势,民警提醒大家:一定要拒绝不法人员的利益诱惑,妥善保管好手机号码、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等与个人身份信息密切相关的账户信息,远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无论出售银行卡还是收购银行卡都属于违法行为,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和严厉的金融惩戒。

温馨提示:买卖、出租身份信息、银行账户、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QQ号、微信号、支付宝等账号都存在被诈骗分子利用的风险隐患,切莫贪图蝇头小利,将以自己名义开办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账户交给他人使用,无形中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文章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