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湖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 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房地产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为2020年以来,各市州、县市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销售项目、住房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对信访频次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列入检查名录。 每个市州检查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县市区项目30%以上。在市州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并跟踪落实相关问题的整改,涉及其他部门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处理。
重点检查落实工程建设(含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消防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重点检查落实《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具体包括: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重点检查落实《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具体包括: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重点检查落实《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具体包括: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小区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以及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做好物业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服务,履行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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