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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销名企公司产品为名,组织实施传销活动,并抢劫、非法拘禁他人。11月18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某、杨某、熊某等59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非法拘禁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在耒阳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人指控,自2015年起,以赵某、杨某、熊某为首要分子的59人在江西省鹰潭市、湖南省株洲市、耒阳市等地,以推销某知名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名,引诱参加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并多次实施抢劫、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共骗取财物460余万元,非法拘禁12人,抢劫20.72万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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