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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彭湘丰等接受 “一桌餐”宴请问题
2019年8月27日晚上,彭湘丰、常宁市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滕林华,在常宁市青阳南路某居民楼内的茶馆,接受常宁市某公司法人杨某“一桌餐”宴请,餐费以及酒水费用共计1760元,由杨某支付。彭湘丰、滕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1起案件,既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名贵特产和红包礼金、公车私用等“四风”老问题,也有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而且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破规破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表对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紧紧围绕化风成俗、密切联系群众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协同联动,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节日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强化教育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从严精准查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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