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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子竟然在儿童公园拍不雅照,警方:行拘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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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7 1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传有人在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跳伞塔上,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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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网络流传的视频显示2019年12月31日晚上一个摄影师疑似在凤岭儿童公园游乐设施上为一名女性模特拍摄裸照




并且该摄影师还发了多张图片到微信朋友圈






这一系列行为让网友都怒了纷纷发表留言谴责








1月3日,园区运营方——广西丽紫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专门针对该事件作出声明。


声明中称,近日,有摄影师在未经该园允许下,私自在跳伞塔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并经微信朋友圈发布。


经园区监控调查了解,该摄影师一行两人(一男一女),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19:18、19:50、20:00三次乘坐跳伞塔,这两名游客分别乘坐两个座舱,现场操作员按照设备游玩要求进行接待,并与游客讲解设备游玩要求。但操作员对于摄影师及模特在高空的拍摄行为,并不知情。


可以明确,上述不雅拍摄行为是摄影师及模特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炒作行为。




1月4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了解到,1月4日上午,该公司到派出所报案。接到运营方报案后,凤岭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两名当事人。1月5日下午,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据警方调查,涉事女模特叫张某(20多岁),摄影师叫薛某(30多岁)。2019年12月31日晚,在凤岭儿童公园跳伞塔上,薛某为张某拍了不少露骨照片和视频。

事后,薛某将其中一些发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后被广泛传播。


为何要拍这些不雅照?张某称,觉得自己身材好,想留着自己的青春,因此拍照留念。在拍摄时,张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鉴于张某有故意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行为,而薛某有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1月6日,南湖公安分局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决定。






这样博眼球的可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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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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