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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广实践 ★自2017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较好地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常宁市筛选了社区型的宜阳街道、山区型的洋泉镇、矿产资源型的柏坊镇和农地流转型的西岭镇4个乡镇的12个村(社区)作为改革试点村(社区)。 ★始终把握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四个重点。《在清产核资上》《在成员身份确认上》《在股权设置上》《在股权管理上》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组施策。《1》对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组
《2》对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但土地流转面积大、产业基础较好的村组
《3》对既没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又没有产业项目的村组
★常宁市巩固并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成果,创新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模式。
《1》资产经营型模式
《2》资源开发型模式
《3》股份合作型模式
《4》产业带动型模式
《5》服务创收型模式 ★通过改革,村级组织架构呈现出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三驾马车”并行的新局面。目前,全市先行试点的40个村(社区)正在积极探索政经分离。依托资产监管平台,建立和完善了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运营管理制度、非经营性资产运营管护制度、财务民主管理与公开等规章制度,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经济发展活力有效释放出来,助推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村一业”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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