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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一男子被举报上班吃馒头,把同事告了索赔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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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1 09: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
有两人因为上班时间
“吃馒头”这件事上了法院

近日
山东莱西法院审理
一起因馒头引发的名誉权纠纷

王某与李某是同一公司的同事
根据公司管理规定
“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视作轻微违纪”
2019年9月
李某多次举报王某将馒头从食堂带出
并且在工作间食用

不过
王某却认为李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多次举报自己
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为此找李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
王某便报警要求处理李某



之后
双方在当地公安机关的调和下
达成治安调解协议

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王某原谅李某;李某在公司班组会向王某公开道歉,说明情况,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李某依照约定
在公司班组会上说明了情况
并向王某道歉

本以为“馒头事件”这件事
到这里就告一段落
但是王某却不甘心起来了……

他认为自己的损失没有得到补偿
所以把李某告上法庭
要求李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经过审理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
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的治安调解协议
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

根据王某与李某所在公司
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视频光盘内容
足以认定李某已按照协议要求履行完毕
王某称李某拒不履行协议也不道歉
与事实不符
其要求李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不予支持

另外
王某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由此驳回了王某对李某的诉讼请求

馒头万万没想到
居然有人为了自己闹到了法院?!
实在令人不解!

公司,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
同事也是兄弟姐妹
双方多点理解、多点体谅
这件事情也不至于弄成这样……

对此,你怎么看?


源:莱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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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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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1 09:4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无尘车间吃馒头怎么搞,举报要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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