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查看: 4898|回复: 2

教育部等五部门明确:这些费用,学校不能收!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4473
发表于 2020-9-7 14: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意见明确规定,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学费、杂费;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等。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此次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不得强制或暗示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意见要求,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 

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 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

  • 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 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意见还明确了以下规定:

  • 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
  • 鼓励各地探索实行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
  •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
  • 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
  •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意见强调,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因学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

帖子

1572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572
发表于 2020-9-8 00:0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宁瑶塘学校每年涨学费。好像没哪个当官的管,到底咋回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4

帖子

79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92
发表于 2020-9-8 16:37: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有关部门?政府统一规定学校对学生收处(课后服务费()





政府规定收处(课后服务费)是否有个票准?当前说得好听,什么义务教育?我家三个小学生要收费3000多元。否则要交几万元?政府总有个票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