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新河镇人民政府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对吸毒人员胡某春的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镇禁毒办工作人员积极与派出所沟通联系,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胡某春回户籍地人民政府和派出所报到和验尿,但胡某春本人并未配合,而是以各种理由借口搪塞推诿禁毒办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相继又联系村干部以入户走访,联系其近亲属的方式通知其回来报到和验尿,但也均告失败。在这种情况下,禁毒办、派出所没有放弃对他的查找,2020年9月初,禁毒办、派出所依靠各方力量和技侦手段终于找到胡某春活动范围。
据悉,胡某春自2008年以来,因吸食吗啡类、氯胺酮类毒品多次被广州市多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08年、14年、17分别被依法裁决强制隔离戒毒,是一个屡犯不改的“瘾君子”。“违协强戒”既是为了挽救吸毒人员生命,同时也是消除最大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