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常宁市公安局大堡派出所、柏坊派出所查处几起盗窃油茶籽案,八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6日7时许,大堡乡到湖村村民邓某携带两个麻布袋,在元目村盗窃左某承包山林里的油茶籽时,被左某当场发现并报警。接到报警后,大堡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邓某依法口头传唤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经查,邓某对自己盗窃油茶籽的行为供认不讳。
10月9日,柏坊镇新富村村民雷某生、尹某花、易塘村村民胡某秀、唐某容等四人先后到新富村兰冲组山上,盗窃常宁市碧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油茶山林的油茶籽,被巡山人员当场发现并报警。10月10日11时,柏坊镇新柏村村民雷某松、雷某生、邓某秀在该村附近山上盗窃碧翔公司承包油茶山林的油茶籽,被巡山人员当场发现并报警。接到报警后,柏坊派出所民警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分别将雷某生、尹某花、胡某秀、唐某容、雷某松、雷某生、邓某秀依法口头传唤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邓某、雷某生、尹某花、胡某秀、唐某容、雷某松、雷某生、邓某秀八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大堡派出所 柏坊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