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声】秦仲祥 雁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死者为一名男性 大概年龄在50到60岁之间//头部是磕到了马路边沿的一个路沿 那个路沿留了一滩血//地面只有一些零落的碎片
【正文】
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现场。案件性质恶劣,案发现场没有任何监控设备,交警部门连夜成立专案组,立即围绕案发现场展开排查。经过查阅监控筛选比对车辆,两小时后,民警锁定一台肇事嫌疑车辆。
【监控视频】倪江浩 雁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当时(看)过了这个车辆 它的车身全部都是完好如初 然后大概过了三分钟的时间左右 这个车子从蒸阳南路出城的时候 我们的监控卡口发现这个车子 有个特征就是前挡风玻璃烂了 然后前引擎盖也凹陷进去了 灯与中杆也有点问题//然后就是右前方下面的挡泥板 发生事故前它蛮好 发生事故后挡泥板下面这块板子掉了
【同期声】秦仲祥 雁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肇事车辆为一台白色的大众一台小轿车
【正文】
通过追踪嫌疑车辆轨迹,民警在蒸湘区立新七巷附近一家汽车维修店内找到了这台车。但是,当时驾驶人并不在修理厂。
【同期声】段吉祥 雁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对这个修理厂老板还有修理工 都进行逐一地调查取证 也证明这个车是什么时候 送到他们厂里的 是什么人送来的 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哪些地方撞坏了
【同期声】蒋建华 雁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就发现肇事车那个前挡风玻璃已经更换了 被撞坏的挡风玻璃我们也在修理厂找到 挡风玻璃的右下角呈放射形的破损的痕迹 还有这个肇事车 引肇盖的右侧也有凹陷
副标题:男子驾车撞人逃逸 修车掩饰不成后投案自首
【正文】
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很快锁定李某春为肇事司机。但是,这时李某春已经离开衡阳。民警联系了李某春和他的家属,1月10号上午10点,李某春主动投案自首。
【同期声】蒋建华 雁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嫌疑人)是买他亲戚的车子第一没有过户 第二 他车子//保险赔偿金额不足 当时事发的时候 他预估到受害者受伤 或者是死亡 这个受伤的程度肯定很严重//就抱着侥幸心理当场逃逸了
【同期声】李某春 逃逸肇事主
(身上)只有两千块钱 我就想着赔不起 我就离开了现场 这样做肯定是错误的 家属肯定是对不起了
【正文】
目前,李某春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同期声】段吉祥 雁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在法律层面上它触犯了刑法第133条 它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我们也奉劝交通参与者//发生事故要及时报警 要应该等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而不是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