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现在主流的交通工具,在我市有着庞大的用户体量,也正因为如此,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最近,湖南发布了新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到底有哪些注意事项,本台记者将进行详细解读。
在新的《办法》中,对电动自行车主有这样一项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随意进行改装,同时还不能“任性”驾驶,否则都要被罚款。石鼓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邓松华告诉记者,很多电动车主为了遮风挡雨,都会在电动车上安装了遮雨棚等一些装置。在本次新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外,禁止加装可以改变外形影响安全的装置。
石鼓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邓松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电动自行车车主,并告知其在30日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电动自行车仍然上道路行驶,被交警发现查处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新规对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场所停放也有了新的规定。邓松华介绍,电动自行车应当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同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
邓松华:电动自行车要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同时不得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