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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经济发展,路面上的车越来越多,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停车难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然而一些外观老化、积满灰尘、停在位置上一动不动、似乎早已废弃的“僵尸”车却长期“霸占”着停车位,浪费了我市的公共停车资源,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小编在南门菜市场看到了一辆车身满是灰尘、有些地方还有些破损、轮胎已经瘪下去的红色车。 有过来这边买菜的阿姨吐槽:“上次我儿子开车陪我来买菜,都找不到地方停,这个车老是看到停在这里不开走。” 褪色的车身、堆积的落叶、漏气的轮胎,这辆银色小车停在这里的时间应该也不短了。
住在这小区的一位大姐向我们抱怨:“这辆车停在这里很久了,一直占着道,让我们的车子都没地方停。” 有居住在这附近的市民在公众号后台向我们投诉,这辆浑身贴满小广告、车身有些破损的小车已经停在这路边超过半年了,一直没人来开走。 据投诉的那位大哥说,在这边还有一辆殡仪车也停了好久,不止占位,看着也实在是晦气。 连这几天连日的大雨都无法冲刷掉的污垢、破损的车身,这辆车一看就是荒废很久了。
据住在这附近的一位大爷说,这辆车已经在这停了3、4年没动过了。 判断一辆车是否是僵尸车,除了外观老化、积满灰尘、锈迹斑斑、停在位置上一动不动、轮胎瘪下去、无人管理、与垃圾相伴等这些表征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年审标志早已过期。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僵尸车”呢? 我们了解到,这些僵尸车,有些是手续不全无法报废;有些是车主在换新车时,旧车没有卖出自己理想的价格,就一直闲置着;也有些是车辆需要去报废,但车主却嫌流程太过麻烦,而且报废价格也不高,所以就弃之不理了…… 总而言之,“僵尸车”就这么废弃在这里。
“僵尸车”长期随处停放,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对市容市貌的侵犯,甚至还可能成为安全隐患。比如,如果车辆长期不使用,会产生燃油泄露,而且车内的旧电瓶在高温下可能会爆炸燃烧等,会危害到人身安全。 



要知道,如果无人管理的“僵尸车”诱发严重后果了,车主是负有损害赔偿等责任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里! 所以,如果车辆不用了,该报废就报废,该处理就处理,千万不要贪图方便,这样一直停在外面真的很不好。城市的秩序与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即僵尸车长期对小区共有部分进行占有,是对全体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若僵尸车还存在占道、滋生垃圾等情况,则对小区居民的相邻权也构成了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违章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拖走处理。 所以,如果大家碰到了妨碍生活的僵尸车,可以这样做: 1、小区里停放的僵尸车,可以向小区物业投诉; 2、道牙上、门店前停放的僵尸车,可以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报; 3、马路上停放的僵尸车,可以向交管大队举报。
#今日话题# 你还在哪里见到过僵尸车?
你有什么处理僵尸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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