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泉峰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芳林,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滕卫平,携泉峰派出所主管禁毒民警袁超及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主任李智,社戒(社康)工作站站长刘岳林等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自来水厂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芳林,宣讲了禁毒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自来水厂的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保管、储存、使用等台账资料进行确认及核对,发现自来水厂现在消毒使用的是没有加碘的精制盐与聚氯化铝,手续齐全没有违规违法等操作。
李芳林一行还对自来水厂制水过程进行了检查,并强调要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员工禁毒意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及普法教育,全方位抓实抓细禁毒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确保居民生命健康安全。把各种涉毒可能杜绝在源头,确保禁毒工作无盲区,合力打赢禁毒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