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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8批交办件中关于“常宁市万隆小区附近的喷绘广告公司刺鼻气味严重扰民”的问题,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该交办件中涉及的喷绘广告公司,位于青阳中路万隆小区附近,经营者系个体工商户廖某华,经营面积80余平方米。店内摆放大型喷绘机1台、写真机1台、覆膜机2台,并堆积了大量的喷绘材料。喷绘作业产生刺鼻气味,经核实,该店未安装空气净化设施。 4月26日下午,由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泉峰办事处配合,对该店开展联合执法,对所有设备搬离现场,并责令经营者廖某华另选场地,不得在此继续经营作业,否则,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执法车辆5台,各部门齐心协力、迅速行动,做到了即交即办抓落实,立行立改见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防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以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努力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秩序。(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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