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敦促缅北地区非法出入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缅北地区非法出入境人员是指涉嫌偷越国(边)境、非法出境目前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人员。本通告所称常宁市籍是指以常宁市作为户籍地人员。 二、目前仍然滞留缅北的常宁市籍非法出入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要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3日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乡镇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三、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于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的人员,将依法顶格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四、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按照《常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主动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凡在6月30日之后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工作证明,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然滞留境外人员,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一律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处理到位。 2、一律严控办理通信业务及银行业务,将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名下所有的手机卡全部关停并暂停银行的非柜面业务功能,对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由政府出具建议函建议运营商暂时封号。 3、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 4、一律没收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用赃款购买的商品房,拆除用赃款在宅基地上建设的自建房屋。对于已经在该房产落户人员一律强制性迁出,已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一律迁回原籍学校就读。 5、一律对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的户口做“下落不明”冻结,冻结后停止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 6、一律对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直系三代家庭成员政治审查严格把握,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7、一律对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然滞留在缅北地区的非法出入境人员,取消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8、一律列管为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列管列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常宁市公安局 2021年5月9日
|